诗文库
请皇帝纯吉服第二表(绍兴三十年二月十七日) 南宋 · 汤思退
出处:全宋文卷四三八二、《中兴礼书》卷二六八
需章上奏,祈喜吉之从常;玺诏下颁,尚哀恫而未忍。敢逃诛谴,再冒威尊。窃以礼本人情,已越公除之制;丧从先祖,实垂列圣之规。虽谦德之莫遑,岂彝章之可旷。恭惟皇帝陛下动而衔恤,居则不言。尽舜孝之蒸蒸,思颜罔极;秉文心之翼翼,率礼无违。兹燧火之既迁,当祥琴之在御。宜从吉服,以听治朝。□以正于拜仪,俯以慰乎物望。百僚布列,罙殚倾藿之诚;五采彰施,愿焕垂裳之治。
南楼令 春愁 清 · 朱彝尊
押尤韵 出处:曝书亭集卷第三十
细草绿汀洲(李嘉祐)。
斜阳下小楼(杜牧)。
一回来、(白居易)使我生忧(韩愈)。
记得玉人春病后(薛能),生枕上、起眉头(魏扶)。
此意重悠悠(杨巨源)。
此情非自由(戴司颜)。
笑春风、(李白)胡不为留(韩愈)。
欲寄相思千里月(杜牧),君不见、曲如钩(齐己)。
梅花集句 其一百五十一 南宋 · 李龏
五言绝句 押支韵
上苑春何早,百花犹未知。
逢春多霰雪,玉性肯磷缁(王表、熊皎、戴司颜、白乐天)。
佚题 宋 · 晁说之
出处:全宋文卷二八○四、《嵩山文集》卷一七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(上缺)新召公之不说类乎无上。太甲以不顺伊尹而放,群叔才有流言而诛。启行孥戮之刑,以誓不用命;盘庚行劓殄之刑以迁国。周人饮酒而死,鲁人不祯干而屋诛。敢于殄戮而刑足以服人心,股肱不喜而有刑以俟之。先时、不及时而杀无赦,为政事之典。民或可咈之,言或可伏之,太史内史可以为君之友,而威不可讫,老不足敬,祸不足畏,凶德不足忌。其政之苛至于属妇,纷不可概,予窃惧焉。于是稽考古文,错综残编,博于诂训,谨诸时而明其本,为之作传。顾惟此经,秦火煨烬之后,孔壁朽折之馀,孔安国初以隶篆推科斗,既而古今文字错出,东京刘陶乃取正于杜林。而传至唐,古体隶篆势弥不能一。明皇帝雅所不好,诏学士卫包悉以今文易之,其去本几何其远矣。今之学者尽信不疑,殆如手授于洙泗间,不亦惑欤!安国分《尧典》为《舜典》,分《皋陶谟》为《益稷》,以《立政》先乎《周官》、《无逸》后乎《多士》,谓《旅獒》为武王之史,其失著矣,曾未之省也。《高宗肜日》、《盘庚》、《微子》非全经,《洛诰》之史序存于《康诰》,而召公之年见于《洛诰》,泯乱隐晦,尚复有省之者耶?惟是《武成》颇有为之次第者,而武王在商之行事,序于归丰之后,抑亦可欤?溃溃然率多牵合,有幽都而有明都,既命哲则命愚,于成周说洛邑事,虽曰穷经而类侮圣人之言者,好古之君子其亦有感于觚牍之残欤?彼思颜闵不没,游夏更生者,良有以哉!其如文辞明白,无劳训解,或先儒已得于传,不必枝叶,与夫脱简残,徒穿凿云尔者,咸悉置之。绍圣丙子冬十有二月望日,嵩山晁说之序。
示孙文 宋 · 李光
出处:全宋文卷三三一七、《庄简集》卷一七、光绪《上虞县志》卷三七
少年欲励志操,见世间膏粱子弟,当以俭素胜之,不起羡慕之心;见居处华洁过度,凉榭温室,洞房窈窕,则思颜子陋巷之安;见人之盛馔,甘脆肥浓,则思仲尼饭蔬饮水之乐;见人之佩服车舆,犀象珠玉之珍,则思子路衣敝缊袍之温。若能置吾言于座右,常作是观,庶免鄙夫陋人之称。见贤思齐,见不善惕然自省,则可入圣贤之域,古人不难到,顾力行何如耳。
与傅全美书(二) 南宋 · 陆九渊
出处:全宋文卷六一三三、《象山集》卷六
南城朋旧至此,未尝不询动静,比来于包显道处尤知其详。窃闻尝以追惟往事,自咎过深,至于成疾,此殆失于讲究用心之过也。古之学者,本非为人,迁善改过,莫不由己。善在所当迁,吾自迁之,非为人而迁也;过在所当改,吾自改之,非为人而改也。故其闻过则喜,知过不讳,改过不惮。颜氏有不善,未尝不知,知之未尝复行,岂为人哉?一闻「为仁由己」之言,请问其目不少后;既得视听言动之目,请事斯语不少逊。某窃尝谓若颜子者,可谓天下之大勇矣。故其言曰:「舜何人也,予何人也,有为者亦若是」。圣人所贵于讼过者,以其知之必明,而改之必勇也。今讼其过而至于消沮摧缩,夺其志气而蚀其神明,则亦非圣人讼过之旨矣。钧是人也,虽愚可使必明,虽柔可使必强,困学可使必至于知,勉行可使必至于安,圣人不我欺也。于是而曰「我不能」,其为自弃也果矣。常人有是,皆可责也。若夫质之过人者而至于有是,是岂得而逭其责哉?今如全美之颖悟俊伟,盖造物者之所啬,而时一见焉者也。闻见该洽,词藻赡蔚,乃其馀事。公方之操,阔达之度,交游推服,闻者莫不敬仰。又谦谦若不足,片言之善,一行之美,虽在晚进后出乐推先焉。此人所难能,而全美优为之。古人之学,非全美之望而谁望?若乃比者致疾之故,则又殆于不能自拔者矣。由前之责,非全美之责而谁责?不肖之人,悖逆犯上,死有馀罪,而何敢见其灵响?今全美乃悔其初不有以厌不肖者之欲,而以致彼之死为己罪,则亦惑矣。夫厌不肖者之欲,以遂其悖逆之谋,绳以《春秋》之法,不免于首恶矣。惠奸奖逆,以细人之姑息为美行,以全美之明,岂得不知此之为非是,而反悔其既往之不为。邪祟之说,稍刚正者不得而行焉,而全美乃惑之乎?是殆生于悔所不当悔,而侵寻以溺于是耳。夫以不为细人之姑息,以惠奸奖逆为悔,以死有馀罪之鬼,决不敢见其灵响者为祟,则全美之不能自拔甚矣。夫不能自拔之过,在今日所宜勇改者,悔其所不当悔,惑其所不当惑,其理既明,愿速更之,毋迟迟也。君子之过也,如日月之食焉。过也,人皆见之,更也,人皆仰之。过者,虽古之圣贤有所不免,而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,惟其改之而已。不勇于改,而徒追咎懊悔者,非某之所闻也。人之所以为人者,惟此心而已。一有不得其正,则当如救焦溺,而求所以正之者。今邪正是非之理既已昭白,岂可安于所惑,恬于所溺,而缓于适正也哉?今人所患,在于以己为是,归非他人,虽有显过,犹悍然自遂,未尝略有自咎自责之意。今全美于所不当自咎者尚以自咎,于所不当自责者尚以自责,与所谓不知其非、悍然自遂者相千万也。今岂不能于所当改者而勇改之?愿益励「学不为人」之志,勉致「为仁由己」之实,思颜子之大勇,奋然自拔,荡涤摧伤湮没之意,不使有毫毛得以宿留于庭宇,光芒所射岂止在斗牛间,正大之气当塞宇宙,则吾道有望。